1 、(常识判断)赵某私自在村集体所有的山上栽种草莓。草莓成熟后,赵某采摘售卖。关于赵某栽种草莓收益的归属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:
A.归赵某所有
B.归村集体所有
C.归赵某和村集体所有
D.归赵某、全体村民和村集体所有
2 、(常识判断)老张常居国外,其儿子小张常住老张名下房子内。小张在外欠债较多,伪造手续后将老张名下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小王,小王支付对价并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。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:
A.小张与小王之间的买卖合同及物权变动均有效
B.小张与小王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有效,但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
C.因小张伪造手续,该买卖行为无效
D.老张有权向小王请求损害赔偿
3 、(常识判断)张某向电力部门申请在其专有的地下停车位安装充电桩。电力部门勘查后认为可以安装,但告知他需提供物业公司同意施工的证明材料。张某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,物业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绝。对此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:
A.张某安装充电桩属于改建建筑物,应由业主共同决定
B.张某对其专有的地下停车位享有处分权,有权改变其用途
C.张某安装充电桩将增加物业管理成本,物业公司有权不同意安装
D.物业公司应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,为张某提供必要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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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解析
第一步,本题考查民法典。
第二步,赵某私自在村集体所有的山上栽种草莓,草莓收益属于不当得利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985条,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。村集体可以请求赵某返还栽种草莓所获得的收益。草莓收益归村集体所有。B项正确。
因此,选择B选项。
2、解析
第一步,本题考查民法典。
第二步,2021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,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,所有权人有权追回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符合下列情形的,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:(一)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;(二)以合理的价格转让;(三)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,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。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,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。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,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。”题干中小王属于不知情的一方,属于善意第三人,小张属于无权处分人。小张和小王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达成,并且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,符合善意取得的全部要件,因此买卖合同和房屋过户均有效。A项正确,B项错误。
因此,选择A选项。
拓展
C项: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,依法成立的合同,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合同具有相对性,因此,小张和小王之间的买卖行为有效,买卖行为与伪造手续没有关系。C项错误。
D项: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三款规定,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,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。题干中,原权利所有人老张应该向小张追偿,而不是小王。D项错误。
3、解析
第一步,本题考查物业服务合同知识。
第二步,根据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九百三十七条,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,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、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,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。
根据2021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二条,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,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安装充电桩是合理的需求,物业应履行其义务,为张某提供协助。
综上所述,张某在专有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,物业公司应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,为张某提供必要协助。
因此,选择D选项。
拓展
A项:根据2021年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八条,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:(一)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;(二)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;(三)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;(四)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;(五)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;(六)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;(七)改建、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;(八)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;(九)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。“张某向电力部门申请在其‘专有的地下停车位’安装充电桩”,并未涉及共有部分,无需业主共同决定。A项错误。
B项:根据2021年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二条,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,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题干中,张某对其专有的地下停车位享有处分权,但是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,且安装充电桩也不属于改变其用途的行为。B项错误。
C项:张某是车位的使用权人,已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,充电桩又是新能源汽车实现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设备,张某在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,是正常行使合法权利的行为,不应受到限制或禁止。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(2015—2020年)通知》,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时发挥积极作用,予以配合,提供便利。物业公司不得以“增加管理成本为由”拒绝安装。C项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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